導讀:定義:利用壓力作用在活塞上的力與砝碼的重力相平衡測量壓的儀表。新規程活塞式壓力計就是符合我國JJG59-2007《活塞式壓力計》檢定規程(以下簡稱"新規程")已于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按照國家質檢總局質檢辦量函[2008]1號文的要求,各計量院所及有關單位需要按照新規程有關要求對原有活塞式壓力計標準裝置進行更換或改造。根據新規程的有關技術要求,原有活塞式壓力計可以按照以下方案進行更新或改造。
原理簡介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液體活塞式壓力計的基本參數、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包裝及貯存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直接或通過承重裝置(桿)施加負荷于活塞上工作介質為液體的活塞式壓力計(以下簡稱壓力計)。本標準適用于測量上限為250MPa以下的壓力計。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264 石油產品酸值測定法
GB/T 265 石油產品運動黏度測定法和動力黏度計算法
GB/T 1146 水準泡
GB/T 8170 數值修約規則
JB/T 9329 儀器儀表運輸、運輸貯存基本環境條件及試驗方法
J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3 基本參數
壓力計的精確度等級為0.02級和0.05級,基本參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4.承重盤和專用砝碼
1)壓力計承重盤和專用砝碼表面應無損傷,有耐磨防腐層(如發藍發黑)的砝碼不得有銹斑。
2)壓力計各塊砝碼的凸凹面應能正確配合,不得過松或過緊,并保持同心。
3)同一標稱值的壓力計,其相等質量的專用砝碼應具有相同的形狀和尺寸。
4)在承重盤和專用砝碼上,應具有調整質量的孔腔,調整后的調整螺塞不得高于承重盤和專用砝碼的圓周表面。
5)0.02級的壓力計承重盤和專用砝碼應使用無磁金屬材料。
5. 指示裝置
1)活塞工作位置指示器;
2)壓力計應裝有活塞行程限止器。
6.壓力計應有水平裝置和水平調節器。
1)水平裝置使用的水準泡為角值8ˊ的圓形水準泡,應滿足表4的要求。
2)水平調節裝置在調節水平時,應靈活、平穩,且不應有自由串動現象。
7. 外觀
壓力計可見表面應無毛刺和劃痕,標志應齊全、清晰。
8. 抗運輸環境性能
壓力計在運輸包裝條件下,應能承受JB/T 9329的規定。其中
1) 高溫試驗選取40℃;
2) 低溫試驗選取-25℃;
3) 自由跌落高度為100mm。